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精品案例——王某与樊某离婚案
评析:本案原告户籍所在地在四川,长期在西安打工,被告因犯罪被监禁。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李飞虎律师紧紧围绕原告长期在西安居住,被告被监禁,决定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西安立案, 便于原告参与诉讼;同时,紧紧围绕被告被判处长期徒刑,应准予离婚,展开工作。李飞虎律师的代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
一、案情简介:
原告王某户籍所在地在四川,自2007年2月1日至今居住在西安市雁塔区。2008年,被告因抢劫罪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,现在陕西省富平县监狱服刑。原告诉称与被告感情确已破裂,请求准予原、被告离婚。
二、代理意见:
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李飞虎律师认为:(1)原告于2003年到西安打工,自2007年2月在西安市雁塔区铁炉庙二村居住至今,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。(2)2008年6月,被告因抢劫罪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,由于被告被判处长期徒刑,其违法、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,应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。
三、判决结果:
法院调解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。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李飞虎律师的代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