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 嘱(自书范本)
立遗嘱人:××,男,××岁,××省××县人,住××县××街×号。我今年××岁,因某事,故特立此遗嘱,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。我和我的后妻××现共有以下财产:
一、原籍××省×县××乡××村有瓦房四间,共××平方米;家具共有×件,其中双人床两张,单人床一张,大立柜两个,方桌两张,木凳八根。
二、有××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,存有人民币××元。
为了在我死后,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,现对我的后妻陈×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,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。
1、后妻××现年××岁,无亲生儿女,丧失劳动力。我们结婚×年,她对我关怀备至。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。计房屋靠东的两间××平方米的,房内家具包括双人床一张、大立柜一个,木凳四根、方桌一张,归陈×所有,存款中的××元为×的财产。
2、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:
1).靠西两间房共平××方米,房内家具计有双人床一张、大立柜一个,方桌一张、木凳四根,由长子××继承。
2).存款××元,分给:××元;长子因承担了赡养后母的责任,分给××元;长女××已在外成家,丈夫有固定的收入,经济不太困难,分××元。
本遗嘱一式四份,经公证机关公证后,分别由后妻×,子××,女××各执一份。
立遗嘱人:××(签名盖章)
证明人:××(签名盖章)
××(签名盖章)
××年×月×日 ×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