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离婚时公房的使用权、承租权如何分配
(1)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双方均可承租。
1)婚前一方承租,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。
2)婚前一方承租本单位的房屋,离婚时,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。
3)一方婚前借款建房取得公房承租权,婚后共同还款的。
4)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承租权。
5)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,婚后拆迁取得房屋承租权。
6)夫妻双方单位连建或购置的房屋。
7)一方将其承租的房屋交回,另一方给调换房屋的。
8)婚前双方均有,婚后合并调换的。
(2)应当依法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,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、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,照顾无过错方。
(3)由一方承租的,给另一方面适当的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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